酒后伤人,法院判令“禁酒”。近日,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人民法院披露的这起刑事案件引发关注。该法院在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同时,依法运用刑事禁止令制度,禁止被告人邓某某(化名)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据悉,这是柳州市内法院首起“禁酒令”。
事发当晚,邓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邓乙(化名)发生口角,更因酒后行为出格,用路边的木棍对被害人的头部、胸部和肩膀进行殴打。经过医院的鉴定,被害人被认定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但考虑到邓某某系酒后伤人,应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饮酒。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禁止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这个“禁酒令”是否能够有效执行呢?有网友质疑:如果邓某某在家偷偷喝怎么办?谁来监督?
记者联系了邓某某所在村的村委会负责人。据村干部介绍,邓某某家中有残疾老父,还有两个孩子要读书,前几年才脱贫。邓某某平时比较老实,但酒后容易惹事。邓某某和邓乙两人有亲属关系,案发后邓某某作了赔偿,邓乙伤好后也原谅了邓某某。
村干部表示,法院是到村里来宣判的,当时很多人参加了。法院在发布消息时也表示,邓某某是家庭唯一的壮年劳动力,对其适用缓刑更有利于从事生产经营,实现家庭致富,同时能照顾家庭、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又因被告人平时较为老实和善,但饮酒后对自我情绪和行为的控制力较差,本案也是因酒后发生,遂在对其适用缓刑的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村干部说,邓某某的父亲在宣判时就表示要监督邓某某执行禁酒令,此外还有一名村干部与邓某某是邻居,也会进行监督。判决后,村委会也通过聊天群告知了村民们,所有人都会对邓某某进行监督。邓某某一旦饮酒、闹事,村民们都可以向派出所报告。
记者梳理发现,在全国范围内,多地法院都曾对被告人发出“禁酒令”。今年5月,湖南衡阳南岳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被告人发出禁酒令,法院还表示,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该禁止令同时送交社区矫正机构、公安局、检察院,由三个部门共同监管。今年4月,云南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六某危险驾驶一案时,判处被告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该院听取社区矫正机构的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后,在依法对被告人六某判处刑罚的同时,禁止被告人六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饮酒。2022年1月,广东佛山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袭警罪刑事案件,被告人罗某某被判处管制二年,并禁止其在管制执行期间酗酒,即饮酒超出适量饮酒或一般社交性饮酒的标准。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法院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可以禁止被告人的一些行为,例如尾随骚扰、喝酒等,法院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禁止。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内违反了禁止令,司法机关一旦掌握证据,可以撤销缓刑,将被告人收监。禁止令是缓刑期间一把悬在被告人头上的利剑,也是法律对被告人的一种威慑。缓刑期间,一般由被告人所在地派出所或者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执行禁止令。对于法院下达的“禁酒令”,任何人都有权利进行举报。此外,被告人在缓刑期内除了要执行禁止令,也不能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缓刑也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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