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讲到夫妻共同财产时,总会问学员们一个问题,你所知道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有什么?
大多数学员会说:有工资、奖金、银行存款、房子和车。
有一些学员会补充说:还有股票和基金等有价证券。
事实上,有三种财产也很常见,其中的两种,绝大多数人都有,但是在我们意识中被忽略了。
一、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单位并没有执行这一规定。
如果单位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会被处以5万元罚款。如果开户了,但是不缴或者少缴,是会被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的;责令后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实际生活中,不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大有人在,住房公积金中心似乎也没怎么管过。
话说回来,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有多少呢?
住房公积金总额=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缴存月数×2
职工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缴存比例最低是5%,缴存月数基本等于工作的月数。
这样一算,这笔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是不是相当可观?
二、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又称退休金,是基于基本养老保险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是“五险”中的“一险”。
养老保险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是职工8%,单位20%。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由于每个人的工资不同,缴费基数不同,缴费年限也不相同,所以,退休后可以领取的养老金也是不一样的。不过,这个向社保中心一打听就清楚了。
重点在于养老金的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和和美美过一辈子,那就用不着分割养老金。但是,如果婚姻发生危机,养老金的分割就应当考虑一下。
养老金的分割分为两种情形:
1.夫妻双方都已经退休,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养老金原则上平均分割。分割方式=(男方养老金+女方养老金)÷2。
2.有一方没有退休的,不能分割养老金,但是可以把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方式=(男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女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2。
三、破产安置补偿费
注意,不是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破产安置补偿费,指的是企业破产之后,向失业员工支付的安置和补偿费用,比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就属于破产安置补偿费的一种。
有时,仅经济补偿金一项就有很高的数额。我曾经代理过一起劳动仲裁案件,当事人是公司的一个部门负责人,月薪2.2万,在公司工作了8年,由于卷入了公司内部派系争斗,被辞退了。他随即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是,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对他进行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是经济补偿的2倍)。
经济赔偿计算标准是=月工资×经济补偿年限×2。月工资是2.2万,经济补偿年限是每工作满一年,计算一个月。他工作8年,经济补偿年限就是8个月。这样算下来,他拿到手的钱是35.2万。即便单算经济补偿也高达17.6万。
现在看来,这三类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并不少,并且其中的养老金又是按月领取的,自然也是按月分割,对于离婚的双方来说,这还是一条稳定的现金流。
这就是三类很常见又容易被人忽略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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