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会客吗
在接受取保候审这一阶段之中,被采取该措施的人员可以进行会客,但是必须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限制。
在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除非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明确批准之后,否则不能随意地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县城;
如果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那么就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当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前往指定地点;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
更不允许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
至于会客方面,只要在遵守上述规定以及执行机关的其他特殊要求的前提下,通常情况下都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措施者需遵守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变更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接传唤即往;不得干扰证人作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在此前提下,一般允许会客,但须遵循相关规定及执行机关的特殊要求。
二、取保候审期间允许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乃是中国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一种特殊刑事司法强制手段。
该手段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透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行动,对于那些尚未遭受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施行。
此举的目的在于防范这些人士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为此,他们将被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必须签署保证书,以确保能够随时听候传唤,不得有任何逃避之意。
此外,司法机关也会对这些人士实施非羁押性或者暂缓羁押的措施。
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他们是可以去外地的,不过这需要得到具体执行机构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期间委托律师怎么办
在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寻求律师的协助无疑是明智之选。首要之事即与律师签署正式的委任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以及各自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在这一时期内,您所委托的律师将承担以下主要职责:紧密跟踪事例的发展进程,与负责处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及时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为您提供专业且深入的法律咨询及策略建议,助您妥善应对可能面临的各类复杂情况;协助您搜集并整理对您有利的证据材料,从而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例已经尘埃落定,而律师则能够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最大限度地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同时也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措施者需遵守严格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城,变更住址、工作单位或联系方式须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接传唤即往;不得干扰证人作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在此前提下,一般允许会客,但须遵循相关规定及执行机关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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